Page 54 - 安溪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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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按趟次补助,一趟次(33 座及以上,人员 16 人以上)补助
200 元,行程包含红色旅游点,一趟次补助 300 元。
享受主体:我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及其他获得旅行
社经营许可的并在我县设立门市部的旅游企业
申报渠道:
(一)申报规定
1.旅行商按季度申报、结算,全年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 10
万元。
2.旅行商必须租用有旅游营运资质的车队车辆,与游客签订
规范旅游电子合同,提前将团队信息录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
台”(信息务必填报完整)。(其中门市部须提供总社平台与游客
签订旅游合同、租用车辆、门市部就组团与总社财务结算凭证、
总社确保门市部组团信息准确有效承诺书等)
3.旅行商须提前将组团计划报备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出团
前一天晚上 8 点前将地接详细情况(见附件表格)以电子邮件形
式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axtourism@163.com);旅游当天必须
把每辆包车车辆旅客全照、各景点游客入镜照片及定位等发送到
安溪旅游的公共微信号;行程结束后,须将团队档案整理存档。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将随时抽查相关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其列
入黄牌警告名单,终止并追回一切补助。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并提交书面申报材
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提交相关部门初审。
2.汇总审评。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
核,根据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牵头组织形成“县级旅游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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