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安溪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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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渠道:
(一)申报流程
1.成功创建国家 2A 级及以上景区或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
国家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者,应及时向县创建国家 A 级景区、
旅游度假区和星级旅游饭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填报
《奖补资金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
2.县旅游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核
并报县政府审定。
(二)资金拨付
1.县财政安排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500 万元(含原旅游宣
传促销经费 200 万元),并列入年度预算。
2.专项资金用于创建单位的旅游设施建设、宣传推广等。
申报材料:
1.奖补资金申请表;
2.国家 2A 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或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国
家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相关证书;
3.申请其它方面专项资金者,必须将工作方案书面报告县文
体旅局、财政局。
政策咨询: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95-68782886
(三)扶持发展旅游民宿业
政策依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扶持发
展旅游民宿业暂行规定的通知》(安政办〔2021〕12 号)
政策内容:
1.建设奖励。民宿落成后,由民宿办牵头住建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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