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安溪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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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安溪县民宿经营申报联合核验表》:该表双面打印,盖

                 章单位须签署意见、审核人签名、单位盖章;

                       2.《营业执照》:名称必须含有“民宿”两字;


                       3.《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提供餐饮的民宿才须提供该项;


                       4.《卫生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产权证或村镇两级民宿房产无争议证明;


                       7.房屋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书;


                       8.房屋鉴定报告(三层及三层以上为房屋可靠性鉴定,三层

                 以下为房屋安全性鉴定)。

                       注:所有证照及相关报告都要与营业执照的名称一致。


                       政策咨询: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95-68782886

                       (四)鼓励发展地接旅游

                       政策依据:《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做好安溪县县级


                 旅游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文体旅〔2021〕18 号)


                       政策内容:鼓励旅行商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发展地接旅

                 游及组织安溪人游安溪。

                       1.旅行商组织县外游客到安溪旅游,年组织游客接待量达


                 2000 人次以上,按 15 元/人·日补助,行程包含红色旅游点的,


                 按 20 元/人·日补助;年组织游客接待量达 10000 人次以上,按

                 25 元/人·日补助;组织过夜游按 25 元/人·日补助,年组织过夜

                 游游客接待量达 2000 人次以上,按 30 元/人·日补助。


                       2.组织安溪人游安溪(景区、红色旅游点、观光工厂和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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