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安溪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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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享受主体: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渠道:申报企业需根据通知,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工作网” (http://www.innocom.gov.cn)或“科学技


                 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fuwu.most.gov.cn)登录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符合省级、国家级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政策直接

                 兑现,免申即补。


                       政策咨询:安溪县科技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23232403

                       (四)科技型企业奖补

                       政策依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安溪县扶持民营经


                 济发展若干配套措施〉的通知》(安政综〔2022〕2 号)


                       政策内容:对首次认定的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 2 万元奖

                 励。对列入市级“瞪羚计划”的入库企业给予 5 万元奖励。对新

                 认定的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给予 15 万元奖励。


                       享受主体: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省


                 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申报渠道: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可根据本办法进行自主评

                 价 , 并 按 照 自 愿 原 则 到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服 务 平 台


                 (www.innofund.gov.cn)填报企业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取得


                 有效入库登记编号。

                       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

                 台及机构管理系统(从 http://xmgl.kjt.fujian.gov.cn 切换),


                 进行网络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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