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安溪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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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无形资
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
享受主体:制造业企业。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
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的企业。制
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确定,
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
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申报渠道:电子税务局
政策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安溪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0595-68783025
十五、国网安溪供电公司惠企政策申报指南
(一)企业供配电工程惠企政策
政策依据:《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
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
通知》(闽发改能源〔2021〕38 号)
政策内容:推行企业供配电工程委托供电公司下属集体企业
施工的,出台临时基建用电整体工程租赁业务及先抢修后付费业
务。
享受主体:企业供配电工程委托供电公司下属集体企业施工
的高压用户
申报渠道:高压用户申请用电报装,供配电工程委托供电公
司下属集体企业施工的,出台临时基建用电整体工程租赁业务,
高压用户供配电设施故障,实行先抢修后付费业务。
申报材料:高压用户提交申请用电报装相关材料,供配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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