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安溪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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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月


                 销售额 15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

                 值税。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 3%预


                 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主体:小规模纳税人

                       申报渠道:无需申报

                       政策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安溪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0595-68783025


                       (四)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

                 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0


                 号)、《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贯彻落实国家发


                 展改革委等部委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

                 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政办〔2022〕21 号)

                       政策内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


                 商户可以在 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


                 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

                 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


                 户


                       申报渠道: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优惠

                       政策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安溪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0595-6878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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