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安溪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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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安溪县扶持特色农作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实施前地片照片

                       3.已种植特色农作物地片照片


                       4.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5.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复印件

                       6.建设地点耕地类型证明等其它相关材料。

                       政策咨询:安溪县果树技术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站


                       联系电话:0595-68792210、0595-68792214


                       (三)特色农产品包装物

                       政策依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扶持特色现

                 代农业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安政综〔2022〕25 号)


                       政策内容: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有专用农产品包装物(不


                 含茶叶包装物)按实际采购金额并凭发票的 50%给予补助,每年

                 每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采购包装物的补助金额不超过 3 万元

                 (含)。


                       享受主体:县域内从事安溪特色农产品(茶叶除外)种植生


                 产、加工,具有一定规模(属于种植生产类的补助对象种植面积

                 要求达 20 亩以上)、依法规范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

                 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申报渠道:填报《安溪县特色农产品包装物专项资金项目审


                 核表》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完整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

                       1.《安溪县特色农产品包装物专项资金项目审核表》


                       2.包装物的购买合同或协议、包装物的发货或提货清单、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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