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安溪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2022年)
P. 13
济发展若干配套措施〉的通知》(安政综〔2022〕2 号)
政策内容:对获得国家、省、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
台)的,一次性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奖励,对同
一年度先后获得国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给
予补差奖励。
享受主体:县域内工业企业
申报渠道:申报企业向县工信商局、财政局申请,经县工信
商局、财政局审核后,兑现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政策咨询:安溪县工信商局企业发展股
联系电话:0595-68791198
(十)支持创建企业技术中心
政策依据:《安溪县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安政办
〔2022〕3 号)
政策内容:支持企业创建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认定的工
业和信息化类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分别给
予 150 元、80 万元、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县级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10 万元的配套奖励。对市级(含)以上企业技
术中心引进和购置研发设备,按不高于设备原值的 10%给予不超
过 100 万元补助。
享受主体: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企业
申报渠道: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形成完整书面材料,报
送县工信商局,经上级组织认定后,兑现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1.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2.引进和购置研发设备
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4.公司法定代表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