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 - 安溪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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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应对新


                 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1+1+8”政策措施的

                 通知》(安政办〔2022〕24 号)

                       政策内容:对受疫情影响停运超过 7 天(含 7 天)的客运企业


                 车辆按照省际、市际车辆 1000 元/辆月,县际、县内(含公交)车


                 辆 800 元/辆月予以财政补助,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超出

                 半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享受主体:客运企业


                       申报渠道:由企业提出申请,县交通运输局对申报的补贴项


                 目进行审核。

                       申报材料:企业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政策咨询:安溪县交通运输局(县运输中心)


                       联系电话:0595-68791608


                       (二)区域运营(镇村客运)补助

                       政策依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全面推

                 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明传〔2020〕


                 33 号)


                       政策内容:对投入区域化运营(通镇村公交)的公交车或农

                 村客运车辆,县财政按照我县公交运营补助标准每年每部 7.5 万

                 元予以补助。对投入区域化运营(通镇村公交)新购置的公交车


                 或农村客运车辆,县财政按每部 5 万元予以购置补助,新能源车


                 按每部 10 万元予以购置补助。

                       享受主体:客运企业

                       申报渠道:县交通运输局对申报的补贴项目汇总审核按标准


                 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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