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 - 安溪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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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应对新
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1+1+8”政策措施的
通知》(安政办〔2022〕24 号)
政策内容:对受疫情影响停运超过 7 天(含 7 天)的客运企业
车辆按照省际、市际车辆 1000 元/辆月,县际、县内(含公交)车
辆 800 元/辆月予以财政补助,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超出
半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享受主体:客运企业
申报渠道:由企业提出申请,县交通运输局对申报的补贴项
目进行审核。
申报材料:企业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政策咨询:安溪县交通运输局(县运输中心)
联系电话:0595-68791608
(二)区域运营(镇村客运)补助
政策依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全面推
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明传〔2020〕
33 号)
政策内容:对投入区域化运营(通镇村公交)的公交车或农
村客运车辆,县财政按照我县公交运营补助标准每年每部 7.5 万
元予以补助。对投入区域化运营(通镇村公交)新购置的公交车
或农村客运车辆,县财政按每部 5 万元予以购置补助,新能源车
按每部 10 万元予以购置补助。
享受主体:客运企业
申报渠道:县交通运输局对申报的补贴项目汇总审核按标准
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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