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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创新培育机制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

发布日期:2024-03-05 作者:- 来源:泉州市工信局 240 0

泉州市不断创新培育机制,持续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2月22日,福建省工信厅公布了2024年第一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共114家;泉州市45家企业入选,数量全省第一、占全省39.5%,全市有12个县(市、区)实现新增。截至目前,泉州市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95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04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7家,数量分别位居全省第一、第二、第二位(不含计划单列市)。主要做法:

一、完善政策引导体系,构建企业创新生态。制定出台“1+N”政策引导体系:“1”即《泉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倍增行动方案》,明确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市县协同、部门协作全力推进;“N”即制定多份扶持措施,引导企业加强研发创新,出台《泉州市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泉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若干措施》《泉州市促进异地研发孵化若干措施》《泉州市推进智能制造数字化赋能的若干措施》《泉州市推进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若干扶持措施》《泉州市支持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等领域创新人才发展若干措施》《泉州市金融支持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形成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一揽子政策体系,加强对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人才金融、数字化转型、工业设计等方面支持,优化创新发展生态。

二、加强财政资金扶持,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各级接续出台扶持措施,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动力和活力,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一是加大奖励力度。泉州市对首次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由原来奖励50万元提高到省市县叠加奖励共10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由原来奖励10万元提高到省市县叠加奖励共30万元。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政策,对通过复核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德化县、洛江区分别再给予5万元、3万元复核配套奖励。

二是加大培育支持。一方面对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专项支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白名单”,给予年利率2%、最高3000万元、最长5年的研发投入融资支持;对专精特新企业列入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推广目录的新产品给予3万元奖励。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省工信厅推出全省第一期80亿元的专精特新企业贴息贷款,企业可享受最高2000万元、年化利率不高于2.45%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企业引才留才,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核心高管可申报市第四层次人才,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优待;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赋予高层次人才自主评定权限。

另一方面,推行“存量政策提格支持、享受门槛适当降低”。对企业“高看厚爱”,对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由各县(市、区)公布表扬,并组织上门挂牌;泉州市工信部门执行的市级惠企政策,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标准和上限分别提高10%、5%;专精特新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从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专精特新企业承担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经费支持从最高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专精特新企业设立的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购置研发设备,补助比例从10%提高到13%,最高补助100万元;专精特新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要求从800万元放宽至600万元。支持企业加强技改,所有优质中小企业不受投资额条件限制,符合产业政策的均可申报省重点技改项目,省、市财政分别给予2%、1%的贴息支持。

三是加大奖励范围。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专精特新企业的后备库,永春、洛江、德化、安溪等县(区)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全省率先出台鼓励措施,对首次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每家0.5—1万元的奖励,不断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企业后备库;省工信厅将“专精特新企业不受投资额条件限制,符合产业政策的均可申报省重点技改项目、享受贴息支持”的范围扩大到创新型中小企业,推动企业加快发展壮大。

三、强化培育工作力量,助力企业梯次升级。一是培养企业专项人才,建立“指导员”队伍。针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市工信局专门开设“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项目管理研修班”,同时常态化举办专精特新培训辅导活动,邀请上级部门、有关专家、标杆企业解读专精特新相关政策措施、成长途径、认定条件、申报要求,培训一大批熟悉专精特新政策业务的企业专员,成为企业对标提升的“指导员”。二是发挥服务机构作用,建立“宣传员”队伍。发挥行业协会等服务机构密切联系企业优势,广泛宣传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政策措施,出台鼓励措施,对市级或省级驻泉行业协会、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服务机构,辅导企业认定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每成功辅导认定一家给予不高于1万元的奖励。三是动员各级工作力量,建立“服务员”队伍。市、县成立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工作专班,各县(市、区)由主要领导任组长,配足配强工作力量,建立培育工作机制;各乡镇由主要领导挂钩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并为每家专精特新企业配备1名服务专员,常态化开展宣传发动、培育服务、申报指导等工作,持续推进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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