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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

信件类型 咨询
提交时间 2020-10-28 16:24:28
信件摘要 想了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方面的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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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的咨询! 为了规范和强化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2020年4月,市工信局和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规定》,具体细则请详阅此规定。 

政策全文网址如下:http://qzsme.net/show-12-273.shtml 

其中部分要点如下: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泉州市财政局参加,共同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形成共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协调互动机制。市工信局作为牵头单位,重点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能力建设,并具体负责组织认定和考核评价,组织推荐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县级工信部门作为企业技术中心的县级管理部门,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管理等事项。 

认定周期: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报告期年度企业盈利。 

2.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 

3.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4.技术中心必须有专属空间,并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原则上计入企业固定资产账户上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的60%以上应集中在技术中心场地内使用。  

5.企业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报告期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简称研发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 

6.企业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5人。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发生重大安全、质量和环境事故。

 贵企如有其他事项咨询可拨打968871服务热线。 再次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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