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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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10-22 16:08:36 |
信件摘要 | 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一般在什么时间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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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摘要 |
感谢咨询,该事项由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具体答复如下: 您好!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由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一般以两年为一届进行公示,具体公示时间、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均由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确定,并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可予以关注。最近一届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为2018-2019年度,公示工作于2020年8月开始,申报条件如下:(一)于2017年1月1日前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的企业。(二)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的连续二届(含本届)以上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2013年1月1日之后公示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本届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三)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之日应在2017年1月1日前),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的,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后可申报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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