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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生产地点与办公地点不在同一场所如何申报专精特新

信件类型 诉求
提交时间 2023-04-07 10:10:43
信件摘要 我们企业目前办公地点(营业执照地址)是在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黄石社区黄石东路**号,研发生产是在南安霞美光伏基地祥光路**号。在2021年8月左右,因周围住户投诉,被工商、环保两部门通知不允许在鲤城现有厂区内实行生产活动,故我们搬至南安霞美光伏基地祥光路**号,不过纳税也都是在鲤城区纳税的,但鲤城区工信局告知我们到时专精特新现场审核是要根据营业执照上的地址来的,我们这种研发生产跟办公分离的情况,是不予推荐的。在23年3月份,我司已被评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想请教一下我司如何申报专精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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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摘要

您咨询的事项按职责由泉州市工信局负责办理,办理答复如下: 

      针对该企业提出“研发生产地点与办公地点不在同一场所是否可以申报专精特新”的诉求,咨询省厅相关处室业务经办,省厅反馈,企业如自愿申报省级“专精特新”,需经鲤城区工信局推荐后,我科将企业申报文件提交至省厅,省厅需委托第三方进行现场核查,主要审核该企业真实存在,因此建议企业履行工商变更手续,将工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为实际生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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