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件选登列表

咨询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的政策申报。

信件类型 咨询
提交时间 2023-07-07 17:27:04
信件摘要 我司想了解下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支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关于(五)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科研活动,购买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等机构科技服务的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3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的具体申报流程?
相关附件
回复摘要

贵企咨询的事项按职责由泉州市科技局负责办理,市科技局办理答复如下:

 一、申请创新券的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应当在泉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标准的中小微企业,重点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省高新技术培育库入库企业、战略性新兴成长型企业以及登陆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的科技型企业; 2.上年度应当产生研发费用支出; 3.购买的科技服务应当与开展的研发活动有直接相关性; 4.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二、申请程序: 1.企业向入库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服务机构已登记的科技服务事项),达成合作意向,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并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2.企业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购买服务合同及相应的资质材料,按不高于合同技术交易额的30%申请创新券; 3.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向企业发放创新券; 4.企业与服务机构合作完成后,企业向服务机构支付创新券。 创新券与申领的购买服务合同为一一对应关系,不得转让、买卖,或使用到其它项目上。每家企业每年度申领创新券不超过50万元。

具体的政策文件已发您邮箱(咨询电话:0595-28282815),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回复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