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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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2-05-23 10:04:25 |
信件摘要 | 请问4月25日有出台了泉州市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用电奖励措施,泉州市级关于阶段性兑现用电奖励和短周期叠加用电奖励。对于这两项奖励措施,企业需要怎么样进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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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摘要 |
您好,贵企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阶段性兑现用电奖励。分阶段兑现泉工信(2022) 44号“支持企业达产增产”用电奖励政策。对4月当月工业用电量达到2021年同期90%以上(奖励电量须达20万千瓦时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5月份先行兑现奖励资金。单家企业二季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二、短周期叠加用电奖励。对市域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4月24日〜4月30日累计用电量同比增长10%以上的部分(奖励电量须达10万千瓦时以上),再叠加给予每千瓦时0.1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以上两项措施属于免申即享,达到相关条件要求的企业,无需提交申报材料,市县两级工信部门将在后续直接兑现。相关内容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mTX937N-Xdknucm7F0Ax8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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