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
提交时间 | 2022-02-23 15:06:00 |
信件摘要 | 有看到省里设立了第五期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请问下企业原来已经有申请过纾困贷款,现在可以再申请吗?另贷款银行和原来申请的需一致吗? |
相关附件 | |
回复摘要 |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根据《关于设立第五期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的通知 》,对于已获得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的企业,合计使用金额未超过1000万元,贷后无不良记录且符合纾困条件的企业,可继续申请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但各期合计使用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审批后的为准。另贷款银行无需与原来申请的一致。 相关文件链接:http://zqztc.qzsme.net/zcy/policy/policy/detail.html?id=4808 |
回复附件 |